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是中国特色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特征,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方式,生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新的历史时期,面对不断出现的基层治理新情况新挑战,要不断加强和深化“四治融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基层治理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深刻阐明了基层治理的重大意义、地位作用、目标原则、路径方法等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对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作出过重要专门论述,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强调“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中央对基层治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提出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部署了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推进大数据在社区应用、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智慧社区建设的六大任务,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引。
推进“四治融合”,把握基层治理的特性和规律是前提。不同于宏观层面的国家治理、中观层面的地方治理,处于微观层面的基层治理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基础性等特点。 第一,基层治理“千线一针”,基层既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场域,还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一头连接国家权力,一头连接百姓生活,需要准确把握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的尺度,需要更加注重统筹整合、破解分散治理难题。 第二,基层治理“千差万别”,作为发展中大国,我国既有发达地区,也有欠发达地区;既有现代化都市,也有传统村庄;既有成熟的商品房小区,也有缺乏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平房院落,不可能用千篇一律的方法应对所有情况,需要充分结合实际,以更加有效的“四治融合”,形成最大合力。 第三,基层治理“千头万绪”,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各类突出的矛盾问题也需要解决在基层。有效化解基层社会“情与法”之间的张力,回应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需要推进情理法相统一、传统手段和现代手段相结合,使柔性治理、刚性治理、智慧治理共同发挥作用。 推进“四治融合”,必须敏锐感知基层治理面临的新形势。要充分认识到伴随人口流动、社会结构变迁,城市社区“陌生人社会”、农村“空心化”等现象的持续发展,给密切城乡社区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联结、完善群众参与方式、提升群众参与效能等提出了新要求。要充分认识到伴随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要矛盾深刻转化,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思想观念、利益追求越来越多样化和个性化,物质文化、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等方方面面的需求都在基层呈现,这对如何更加有效地回应基层需求增长、解决一些地方自治虚化、法治缺位、德治不彰、智治滞后导致的局部“治理失灵”提出了新要求。要充分认识到伴随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信息传播速度更快、影响更广,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更丰富、诉求反映的方式更便捷、监督的途径更多样,对基层治理提出了新要求。这些新形势,给基层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在厘清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互关系的前提下更好推进四者的融合。 首先,把“四治”统一于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核心和根本,是引领“四治融合”的关键,离开了党的领导,“四治融合”就失去了保障和方向。要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其次,发挥“四治”各自的独特优势。基层事务很多很繁杂,单靠政府是干不了更是干不好的,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激发全社会活力,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和基层民主密不可分,自治是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扬人民民主,使人民群众在当家作主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保障治理可持续性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力。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基层民主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实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是关键。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法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自治德治智治有序、健康、稳定发展的刚性保障。德治是凭借道德文化对人的社会行为进行引导与规范的“隐性制度”,具有成本低、利和谐的优势。在基层社会,邻里之间不可能事事诉诸法律、对簿公堂,德治优势更加显著。德治方法和村规民约等“软法”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智治是现代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手段。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没有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就不是现代化的基层治理。纷繁复杂的基层治理,尤其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撑。智治不仅大大提升了政务服务可及性,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百姓少跑路”,甚至是“最多跑一次”“零跑路”,也是一场社会变革,可以倒逼基层社会治理的流程、方法、方式以及理念进行变革、再造,实现技术赋权群众,搭建“网上群众路线”,驱动居民“有序参与”“在线监督”,减轻基层负担,防范权力寻租等。要深刻认识到“四治”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使其优势和效用得到充分发挥。 第三,实现“四治”的有机融合。要坚持自治为基础、德治为优先、法治为保障、智治为支撑,通过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辅相成、刚柔相济,实现整合优化的效果。凡是属于自治范围的事项,充分运用人民群众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自治的方式办理;凡是能够用德治手段解决的问题,首先和尽可能采用德治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