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时期动员引导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行动。动员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通过招商引资、产销对接、采购转售等方式,引进新兴产业、搭建产销平台、畅通销售渠道、促进乡村振兴。引导本地社会组织发挥在连接资源和专业人才上的优势,加强乡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联结,加强技术人才、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联结。
《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人才建设行动。动员教育科技类社会组织发挥人才培养优势,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帮助农民学习掌握职业技能、致富技术、提供职业指导、增强就业能力。推动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帮扶车间、工坊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培养乡村实用人才。
《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消费帮扶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及其会员积极参与消费帮扶,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农产品,在展销会等场所义务为帮扶地加大优质农特产品的宣传,促进农产品销售。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参与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以文旅带动乡村消费。
《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社会组织参与帮扶结对行动。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完善帮扶合作机制。综合考虑社会组织帮扶意愿和优势,聚焦脱贫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结合地方个性需求,引导相关领域社会组织结对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 帮扶村。推动建立结对帮扶项目平台对接体系,依托省、市级重点品牌型、枢纽型社会组织,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发挥重点项目牵引示范作用。依托东西部协作平台,引入具有较大辐射力和影响力的东部地区社会组织参与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
《实施方案》要求实施乡村振兴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行动。各级民政部门要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的社会组织登记,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振兴、科技助农、文化体育、环保生态、卫生健康、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依法领办创办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服务乡村的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社会组织在公益创投大赛中积极设计乡村振兴帮扶项目,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特色品牌。